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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补贴10% 摩托补贴13%

2009-09-21 14:34 性质:转载 作者:华龙网 来源:华龙网
生产线上工人们正组装微型车 (资料图)近日,国家财政部正式发布“汽摩下乡”补贴细则,农民购买轻型载货车或微型客车按销售价格的...

生产线上工人们正组装微型车 (资料图)

  近日,国家财政部正式发布“汽摩下乡”补贴细则,农民购买轻型载货车或微型客车按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单价5万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5000元。农民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最高补贴650元。市经委官员表示,随着政策的实施,将助推我市汽摩产业快速发展。

  每户可购两辆补贴摩托

  根据实施方案,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农民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并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微型客车的,按换购轻型载货车或微型客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单价5万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5000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汽车每辆定额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定额补贴3000元。每户农民限购一辆享受补贴的换购轻型载货车或微型客车,两年内不得过户。

  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农民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单价5000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650元。每户农民限购两辆享受补贴的摩托车。

  下乡汽摩不得高于市场价

  工信部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列明的符合上述条件的轻型载货车、微型客车以及摩托车均可作为补贴车型。生产上述产品并且同意对产品质量、经销网点、售后服务、价格、销售统计和政策宣传等工作进行承诺并签订责任书的企业,可以参与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生产和销售。

  方案要求,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期同类产品价格。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汽车摩托车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资金。

  补贴金15个工作日内到位

  公告显示,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货车的农民,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资金,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已报废车辆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购买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

  购买微型客车、摩托车的农民,需持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资金。乡镇财政部门对农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当在购买人提出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购买人储蓄存折账户;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在购买人申报时立即告知当事人。

  分析

  补贴范围不含微型轿车

  此次出台的补贴细则有一个显著特点,那就是国家将用于资金补贴的产品,主要是以生产资料为主的微面和轻型载货车,而以消费为主的微型轿车将不在鼓励下乡范围之内。

  中国汽车工业经济技术信息研究所所长李京生此前分析说,国家补贴不含微轿,意味着“汽车下乡”的主要目的是支持农村建设,政策重在结构调整。另有知情专家透露,此举主要是为了避免财政负担过重,因为与几千元的家电相比,动辄几万元的汽车补贴负担更大。汽车厂家对此显然并不满意。昌河汽车销售公司副总经理陈平认为,不应简单的以产品类别来区分,应该用环保、节能等指标来划分更有调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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