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询价单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国内资讯 > 正文

福州市公安局发布公告 外地摩托车禁止进入福州五城区

2010-04-10 09:55 性质:转载 作者:东南快报 来源:东南快报
东南快报讯(记者肖彬通讯员榕警)即日起,外地摩托车(含本市八县市)将禁止进入福州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五个中心城区道路。...

  东南快报讯(记者肖彬通讯员榕警)即日起,外地摩托车(含本市八县市)将禁止进入福州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五个中心城区道路。

  昨日,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福州市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市区道路禁止外地摩托车通行,如下:

  外地摩托车(含本市八县市)禁止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行政区域以内的所有道路以及马尾区城区内的道路通行,晋安区鼓岭、宦溪、岭头、寿山、日溪等乡镇山区道路除外;违反通告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处罚;“摩托车”指二、三轮摩托、轻便摩托车。

免责声明:联合摩托车网(www.unmoto.com)尊重合法版权,反对侵权盗版。(凡是我网所转载之文章,文中所有文字内容和图片视频之知识产权均系原作者和机构所有。文章内容观点,与本网无关。如有需要删除,敬请来电商榷!)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