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快报讯(记者肖彬通讯员榕警)即日起,外地摩托车(含本市八县市)将禁止进入福州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五个中心城区道路。
昨日,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福州市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市区道路禁止外地摩托车通行,如下:
外地摩托车(含本市八县市)禁止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行政区域以内的所有道路以及马尾区城区内的道路通行,晋安区鼓岭、宦溪、岭头、寿山、日溪等乡镇山区道路除外;违反通告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处罚;“摩托车”指二、三轮摩托、轻便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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