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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开始可以异地办理摩托车驾驶证

2010-04-10 09:55 性质:转载 作者:城乡导报 来源:城乡导报
4月1日是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的第一天,这天江西小伙小李一大早就赶到了位于星光街的余杭交警大队车管所,前来...

  4月1日是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的第一天,这天江西小伙小李一大早就赶到了位于星光街的余杭交警大队车管所,前来申请摩托车驾驶证。

  小李来杭州工作已有四年,一个月前因工作需要买了辆摩托车,但他从未考过摩托车驾驶证,当从电视上得知4月1日起可以在杭州申请办理摩托车驾驶证时,他特意在这天赶到暂住地的车管所来办理。小李在提交了申请表与身体条件证明等材料后,一天内就完成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

  余杭交警大队车管所民警杜红燕解释,从4月1日起,按照公安部111号令:允许群众在暂住地直接申请、考试和领取摩托车驾驶证;取消摩托车驾驶证科目考试的间隔时间限制,在完成道路交通法规学习和驾驶技能训练后,申请人可以在同一天进行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延长驾驶人身体条件检查的间隔期限。

  民警告诉记者,以前像小李这种情况,他只能回到原籍地江西去申请摩托车驾驶证。但新规定出台后,可以在暂住地余杭直接申请摩托车驾驶证,这给暂住地的外来务工人员考取摩托车驾驶证带来了很大的便利。根据公安部对外公布的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残疾人驾驶汽车的身体条件进一步放宽,办理驾驶证业务程序进一步简化,对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则进一步加大(具体实施细则请详见本报3月31日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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