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3月1日讯1日起,交警部门在泰城开展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当日扣留了近200辆因驾驶员不戴安全头盔驾驶的摩托车,其中拘留无证驾驶员17人。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将持续到3月5日,交警将在泰城四条路段进行重点整治。
1日中午,记者在迎胜南路与泰山大街交叉路口附近看到,交警正在对过往的摩托车驾驶员进行逐一检查,尤其针对没有戴头盔的摩托车驾驶员。泰城某快递公司员工张某驾驶燃油助力车行驶至迎胜南路附近时,由于没有戴头盔被交警查获,在进一步调查时,交警发现他也没有相关的证件。张某称,戴头盔不如戴帽子方便,也不知道助力车需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交警介绍说,由于助力车以汽油为燃料,并且车速较快,需要戴安全头盔。在交警查处一辆摩托车时,驾驶员称他的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刚刚过期,还没有去审核。对于这些违法行为,交警依法扣留了摩托车,并对驾驶员给予相应处罚。
泰安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副大队长李昌勇介绍,二大队交警今天在交警银座岗和迎胜岗等附近路段开展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中,共检查了300余辆摩托车,因驾驶员不戴头盔而扣留100余辆摩托车,部分车辆因证件过期未审核被扣,其中10人因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拘留。同时,泰安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交警在岱宗大街区委岗、岱宗坊岗、南关岗共检查了500余辆摩托车,扣留90余辆,当场处罚100余起,其中因酒后驾驶或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人数分别为7个。
据了解,为进一步开展“行车平安行动”,交警部门将在3月1日至5日对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整治灵山大街、东岳大街、岱宗大街、泰山大街等路段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整顿工作,促使驾乘摩托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有效遏止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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