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办牌办证后 海南农村无证照摩托车上路将遭重罚
核心提示
按照省委政法委的部署和安排,海南省公安厅决定从2009年10月16日起至2010年4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村摩托车集中办牌办证专项行动。目前,集中办理摩托车牌证和驾驶证工作已在部分市县开展,11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展开。摩托车驾驶证考试费和工本费共计110元,另外农民朋友只需缴纳160-195元就可为自己的摩托车办理牌证。
海南省集中办理摩托车牌证和驾驶证工作将于11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展开。公安交通部门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并对集中办理以后仍然存在的无牌证、无驾驶证摩托车及所有人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
据介绍,在专项行动期间,对未交车辆购置税的,先登记办理牌证,再到国税部门补缴购置税。对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出具遗失证明和其它规定手续,经交警部门录入公安部机动车登记系统允许办理的,可办理入户登记。对无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注册登记联原件的,提供注册登记联复印件或者购车发票其他联原件或复印件;无注册登记联复印件和购车发票其他联的,可凭辖区派出所或两名农村亲友的证明(证明其财产所有权),办理注册登记。对集中办理牌证的摩托车,无上线检测条件的,由查验员免费人工查验,但没有参保交强险的不得办理登记。办理地点在各市、县公安交警车管业务窗口或交警部门在下乡汽车、摩托车销售点、乡镇、农场、派出所设点处。具体地点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会具体告知。
具有摩托车驾驶技能的农民,凭个人身份证,出具由县级卫生医疗机构委托乡镇一级卫生医院代检的体检结果(加盖县级卫生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到交警车管部门在车管业务窗口和下乡汽车、摩托车销售点,或者在乡镇、农场派出所设的点直接报名,缴纳考试费后参加集中考试。考试合格的,核发驾驶证。对农民申领摩托车驾驶证的科目考试,可根据农民实际,采用计算机随机抽题组成纸质试卷方式进行考试。
摩托车牌证费用为:号牌成本费70元、行驶证工本费15元、登记证书工本费10元,计95元(由交警部门收取上交财政);交强险由专项行动前的80-120元降为65-100元,此项费用由保险公司收取,专项行动结束后,取消优惠价,恢复为80-120元。 也就是说,专项行动期间,农民朋友只需缴纳160-195元就可为自己的摩托车办理牌证。
摩托车驾驶证考试费为:考试费100元、驾驶证工本费10元,共计110元。
海南省交警总队负责人表示,专项行动结束后,对具有下列情形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一)对驾驶无牌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扣留车辆,处二百元罚款。
(二)对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处一千五百元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对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收缴其牌证,扣留车辆,并处一千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驾驶拼装的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处二千元罚款。
(五)对公安机关依法扣留的摩托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汪德芬 周平虎)
2026-09-20 09:10
2026-09-20 09:07
2026-09-20 08:52
2026-09-20 08:50
2026-09-20 08:48
2026-09-19 09:17
2026-09-19 09:12
2026-09-19 09:10
2026-09-18 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