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就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本田")调整生产体制事项及其影响说明如下:
一、新大洲本田基本情况
新大洲本田系1992年12月18日注册成立的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现注册资本为12,946.5万美元。其中:本公司持有其6473.25万美元占50%股权,日本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本田")持有其5178.60万美元占40%的股权,本日本田的全资子公司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294.65万美元占10%的股权。公司注册地址为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法定代表人赵序宏。企业注册号:企合津总副字第002237号。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助力车、发动机及其零部件、销售自产产品及零部件并提供售后服务;研究开发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助力车、发动机及其零部件有关的技术并提供研究成果。新大洲本田为本公司与日本本田共同控制的企业。截止2007年12月31日,新大洲本田总资产242,952万元,总负债141,861万元,净资产101,091万元。200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5,162万元,净利润-279万元。
二、新大洲本田调整生产体制的内容
2008年6月5日,新大洲本田公司发文,宣布对其海南工厂业务调整的决定。公司称:因为激烈的市场竞争,新大洲本田的销售台数、收益都停滞不前,企业竞争力远远不足。为了企业能够生存并能长期稳定地发展,必须进行体质改革,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公司从营业体质、品质体质及事业体质三个方面进行了改革,并已取得初步成效。对于以"组织·要员的效率化"和"彻底排除不必要的费用--处理闲置资产及重新检查预算和投资"为主要课题的事业体质改革,公司还将大力推进。考虑到海南工厂因为地域的局限性造成产品物流成本增加削减了产品的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海南工厂的现行业务再次进行调整,分解到上海、天津工厂及相关供应厂商。
三、本次调整的影响
为了强化经营体质,新大洲本田决定调整公司的生产体制。根据生产规模,并综合考虑地理条件等要素,对生产进行整合,将目前分散在三地(上海、天津、海南)的生产业务集中到上海和天津工厂。
上述调整是新大洲本田近年来适应市场变化,推行公司"体质向上"策略的一项核心内容,是新大洲本田中期发展规划的一个重要步骤。公司预计此次调整将发生一次性费用6411万元,并在年初已列入公司2008年度预算,因此对2008年经营目标无影响。其中包括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2000万元,资产处置减值损失4411万元。公司预计扣除上述影响因素后,2008年度公司仍将实现盈利目标,并且在此次调整完成后,公司将进入利润的稳定增长期。
新大洲本田认为:本次对生产体制的调整不仅可以大幅度提高生产效率,还可提高整车和零部件的物流效率,进一步强化成本竞争力。此外,还可压缩闲置资产,增强财务体质。新大洲本田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高顾客服务水平,增强销售网点的质量,为事业的稳定扩大奠定坚实的基础。
上世纪90年代,中国的摩托车市场规模急速扩大,但近年来,由于相关环保法规的日益严格,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造成成本上升,再加上电动自行车和低价格汽车等来自上下游的冲击,摩托车的市场需求发生了急剧的变化,可以预测摩托车行业今后将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经营环境,竞争将更加激烈。
在这种市场背景下,作为负责任的企业公民,新大洲本田认真应对国ⅲ排放法规,还努力实现了产品无石棉化等法规所没有规定的课题。此外,新大洲本田还将致力于建设绿色工厂,并与本田在华企业一道积极开展植树造林活动等,将环保举措落实到企业活动的所有领域。今后新大洲本田将继续提供更加满足顾客和社会需求的产品,以更强的经营体质应对市场需要和法规环境的变化,推进事业的稳步发展。
以上,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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