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广场活动现场。
市民在观看宣传板报。
4月10日上午,南宁市整治超标助力自行车及“三车”非法营运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在民族广场举行,南宁市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为市民提供咨询服务。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06年前全南宁市助力自行车数量为7万辆,目前已急剧增至近40万辆,而今天大多数市民的关注焦点集中在超标助力自行车维权和环保问题上,有关工作人员在现场一一给予解答。
“电单车”是否超标可到质监部门检测
市民王女士家里买的“电单车”没有安装时速表,她得知南宁市从4月2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超标助力自行车专项行动,她拿不准自家的“电单车”的最高时速是否超过20公里,是否属于超标助力自行车的范畴,询问相关工作人员如何测速。
质监部门的相关人员表示,王女士可以到南宁市新竹路12号广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检测,但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很多市民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是有说明书和合格证的,但由于存在产品说明书和合格证不符合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的情况,建议市民做速度检测后再上路。
购买超标助力自行车可依法索赔
市民李先生购买的“电单车”有产品说明书和合格证,时速表上却赫然写着“80公里”的最高时速。相关部门公布了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后,李先生心情比较郁闷,明明商家承诺是“电单车”,这几千块钱买回来的代步工具,一转眼就变成了属于整治范围内“超标电动驱动摩托车”, 这笔帐该怎么算呢?
南宁市交警支队法制科副科长江山表示,如果商家没有把商品的真实情况告知消费者,原则上顾客可以向商家索赔。国家早在1999年就出台了有关电动自行车的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是一个严格的概念,而国家相关法律中只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两种说法,“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的范畴,商家打出的“助力自行车”招牌是与法律相违背的。部分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商为达到销售目的,长期混淆电动自行车的概念,将超出电动自行车标准的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冠以“助力自行车”、“电动车”等名称,有的甚至以电动自行车的名义进行销售,误导、欺骗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江山建议李先生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通过工商部门向商家要个说法。
消费者发现违法经营可拨打“12315”投诉
市民周小姐发现中华路某商家把最高时速超过100公里的超标助力车当成电动自行车销售,她到现场咨询如何投诉此种现像。
南宁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消费者发现电动自行车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可以直接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举报,也可以直接向辖区工商所、工商分局或者南宁市工商局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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