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广西将在全区推行互联网上自编机动车号牌号码的便民措施。即机动车所有人确定机动车牌号,可以通过互联网登陆“广西交警网”进行自编机动车牌号操作。这是继去年9月1日,全区公安车管部门开展机动车所有人自编机动车号牌号码后的又一便民利民举措。
进行互联网自编机动车号牌的具体程序是:首先,购买机动车,取得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证明、销售发票;其次,登陆“广西交警网”(www.gxjj.gov.cn),按照自编机动车牌号功能的提示进行操作,输入机动车的基本信息和机动车所有人的基本信息,查询尚未使用的机动车牌号情况,确定自编机动车牌号;然后,用A4幅面的白纸打印《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或者记录网上自动生成的流水号;最后,在确定机动车牌号后7天内,凭打印的《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或者记录的流水号,以及其他法定申请材料,到车管所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车管所按照机动车所有人在互联网上自编的牌号办理注册业务。
互联网自编机动车号牌只适用于小型汽车车型,即悬挂蓝底白字牌照的车辆,包括小型、微型客车和轻型、微型货车。对于大型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出租车等其他车型,暂时不能进行互联网自编号牌。自编牌号适用的具体业务范围也仅限于新车注册登记业务。另外,互联网上自编牌号的编码规则,与车管所内自编机动车牌号的编码规则一致,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根据住所地址选择正确的发牌机关代号,号牌号码序号第1、2位应当选择除I、O外的英文字母,第3、4、5位应当选择阿拉伯数字,不按规定选择的号牌号码序号将不能录入自编牌号系统。
“广西交警网”的互联网上自编牌号系统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为了防止恶意圈占机动车号牌号码的行为,要求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必须购买机动车并录入机动车信息后才能进行互联网上自编号牌操作,每辆机动车只能在互联网上选定一个号码,选定后该机动车的信息将不能再次在互联网上进行自编牌号。互联网上自编的机动车牌号将保留7天,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去车管所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的,自编牌号将被自动取消,并且该机动车将不能再进行互联网自编机动车牌号,只能到车管所现场进行自编机动车牌号或进行计算机选号。
据悉,去年以来,全区已有66057机动车实行了自编自选车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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