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摩”将加剧交通拥挤,违背规定初衷
禁摩的初衷是为了缓解交通拥挤,但是其实施将加剧交通拥挤,违背规定初衷。禁摩后势必会有一部分有条件的人会去买汽车,就更加加重了城市道路的拥挤程度,作保守估计按30%的人禁摩后购置汽车代步,那么,日后起码要增加十万辆汽车。我们可以以现有的汽车加上十万辆新增汽车作个设想,想想都吓人!道路只会越来越堵!反之,如果将现有的小车都换成摩托车呢?那么道路要比现在畅通的多。不说汽车多影响道路通行,反说摩托车多阻路。不是象“下游的羊弄脏上游狼喝的水”的故事吗?道路越紧张,就越要鼓励市民使用轻便的交通工具。五、吸取国内外城市管理先进经验,建议“禁摩”为有条件的“允许”德国总统最近亲自大力提倡使用摩托、少用汽车,日本为了鼓励少用汽车,方便轻型摩托和自行车停放,还设立了许多可自动升降,电脑管理自动化存取的高架摩托自行车库。国际环保组织也在倡导每年开展无汽车日宣传,而以公交、自行车、低污染摩托代替,我们不能逆国际环保潮流而动啊!同时,我市四区内也存在不少农村地区,经济条件落后,交通欠发达,还未通公交,如西山区马街镇、关渡区大板桥镇,同时,城市交通拥挤现象在某些时段、区域不存在,建议对“禁摩”为有条件的“允许”。
例如:1、允许二环路以外区域保有摩托车。当前我市交通拥挤主要发生在二环路以内区域,其余城区、郊区交通通行能力依然未能得到利用,如限制摩托车将浪费交通资源。
2、允许摩托车分时段在市区通行。当前我市交通拥挤高峰主要发生在早上8:00至下午20:00,其余时段交通具备良好通行能力如限制摩托车将浪费交通资源。建议允许摩托车在非交通拥挤时段在市区同行。
3、允许目前已办理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在报废后能够继续更新登记上路。在城市交通工具中摩托车具有独特的优势,是城市交通的有益补充,建议在城市交通工具中通过加强管理。保有摩托车的一席之地。在此呼吁各级人大、政协民意机关对予以高度重视,加强对行政规定的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代表我市27万多辆摩托车的拥有公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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