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各地交警支(大)队将不再承担摩托车驾驶员的考试工作,改由交警总队车管所进行。
据介绍,此举是为了加强重庆市摩托车驾驶员的培训和考试管理工作,杜绝不体检、不培训、不考试的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保障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
对此,重庆市交警总队强调,各单位要严格摩托车驾驶员的培训、考试工作,切实加强机动车驾驶员源头的管理;车管所要坚决杜绝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严格按照属地原则开展摩托车驾驶员招生培训工作。设有车管分所的万州、涪陵、黔江、永川等地,摩托车驾驶员可在当地参加考试。(邱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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