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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发布针对摩托车新产品的政策

2009-08-01 11:19 性质:转载 作者:UNMOTO法规频道 来源:重庆时报
新产品开发扶持政策再延长5年原定今年结束的企业新产品开发扶持政策,由于实施效果明显已确定再延长实施5年,市经委等有关部门同时发...

    新产品开发扶持政策再延长5年原定今年结束的企业新产品开发扶持政策,由于实施效果明显已确定再延长实施5年,市经委等有关部门同时发布了针对汽车摩托车新产品的专项政策。

    据悉,2001年我市开始执行对企业新产品开发实行财政安排补贴的扶持政策。4年来,此项补贴逐年增加,2004年对100户企业落实财政补贴近亿元,其中70%左右落实在汽车、摩托车企业中。通过优惠扶持政策的落实,调动了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新产品开发的积极性,同时也促进了财政收入的增加,2004年享受财政补贴的新产品实际上交增值税达8.6亿元。按照政策规定这项措施将于今年截止,因实施效果明显,我市决定将此项政策延长实施至2010年。

    目前,市经委、市科委等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汽车摩托车整车市级新产品享受财政优惠政策的补充规定(暂行)》,首次针对汽车、摩托车行业新产品开发提出具体规定,提出汽摩新产品主要性能指标(排放、油耗、安全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等要求。今年1-5月,全国摩托车产量广东排第一,浙江第二,重庆已退居老三。据业内人士分析,影响重庆摩托车工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市摩托车自主开发产品能力弱。此次政策上的优惠将促使摩托车行业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将有力地帮助重庆摩托车行业重新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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