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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摩托车企业补做排放二阶段的通知

2009-07-31 16:31 性质:转载 作者:UNMOTO法规频道 来源:互联网
各有关企业: 现将摩托车未通过产品信息公布如下,请各有关企业核实并于2月17号进行摩托车排放二阶段的补做,截止日期为3月10日。...
 各有关企业:

    现将摩托车未通过产品信息公布如下,请各有关企业核实并于2月17号进行摩托车排放二阶段的补做,截止日期为3月10日。

    网址:http://app.autoinfo.gov.cn/Jsp/bqj1589/mtbzsy/login.jsp

    联系电话:022-84771241/022-84771240

    特此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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