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与《公告》正酝酿合并
1月13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国家改委官员表示:“我们正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协调3C认证和《公告》的合并事宜。”
据这位发改委的官员透露,新的汽车行业准入制度将由发改委主管,由发改委和质检总局联合发布。“我们两个部委的领导曾经共同签署过一份协议,大家进行共同管理,减少中间环节。我们现在正在研究、制定实施细则。”他表示,政府部门将本着科学管理的原则,让这个体系更加完善。
“这将是我国汽车准入管理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听到这个消息,一位企业老总兴奋地讲。“太好了,我们的‘三套人马’可以减少一套了(大多企业都为《公告》、3C认证、环保目录各配备一批工作人员)。政府科学管理精神落到了实处!”
目前,关于汽车准入的门槛主要有三道:一是从《目录》管理转变而来的《公告》管理,即上了《公告》的产品才能生产、销售;二是汽车产品要满足现阶段国家实行的排放法规,比如乘用车在全国要求达到欧Ⅰ标准,在北京、上海要达到欧Ⅱ等,必须单独上一个“环保目录”;三是从2003年8月1日起实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未通过认证的产品也不得生产和销售。
这三项准入制度分别由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质检总局下属的国家认监委管理。一件准入的事由多个部门管,形成了典型的“多头管理”,在执行过程中难免出现许多问题。实践证明,这种状况并不利于政府对整个产业的管理,造成人力和物力的重复、浪费,使政府管理低效,企业新产品上市被延搁。
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企业意见最大的是,3C认证和《公告》之间的重复性太高。“两者之间不同的部分实在是太少。而申报两套系统,牵扯了我们太多的精力,也占用了我们太多的时间。”一位负责认证工作的企业人员表示。
从2004年开始,呼吁3C认证与《公告》管理合并的声音越来越大。理由有两个:一是2004年颁布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关于准入制度管理有明确规定;二是2004年生效的《行政许可法》,对机动车领域的管理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在法律、法规日益健全的大背景下,两者的合并也成为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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